司法院與大理石

吳子毅
2 min readJul 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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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建築巡禮網頁中提到:「 通往二樓樓梯兩側及碩大八角形柱子均飾以花蓮產大理石,此為臺灣大理石第一次運用到建築上。」,不過今天在臺灣建築會誌第7輯第1號中一篇討論大理石工法文章看到,司法院的大理石是蘇澳產。進一步搜尋花蓮大理石開採的歷史,在2013年11月9日更生日報提到:「掀開「大理石王國」歷史,一九六一年行政院退輔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於花蓮成立大理石加工廠,率先帶動地方生產工藝品,作為觀光紀念品風氣,一九七一年前後,國內建築業蓬勃發展,建築用石材需求量大,加工廠相繼設立,引進自動切割機等較精密、產能大的加工機械,開始生產建材石板。」,這個時間點顯然晚於司法院落成。而在蘇澳鎮志第71頁至第72頁則有說明蘇澳鎮山區出產大理石板,在1931年即昭和6年(司法院自1929年開始興建至1934年完工),由盧旺等人在蘇澳成立臺灣石粉株式會社,生產大理石。此外,在北迴鐵路興建前,蘇澳至花蓮間是沒有火車的,除了繞臺灣一圈或坐船外,沒有辦法從花蓮直接將大理石送到臺北。從現有資料看來,並沒有辦法證明司法院的大理石是由花蓮所出產,反而是蘇澳產有較多資料支持。

「工法上,由於此棟法院的內部裝修使用大理石貼覆多達 8,500 平方公尺 以上,除了台灣本土蘇澳與日本內地大理石混用搭配的情況,還使用當時最新 的大理石磨光工法和貼覆工法。」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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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吳子毅

淡水人、貓奴、不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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