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月9日是台灣狗狗日(狗與9的台語音相同),除此之外,也是律師節。依法務部1999年8月1日法88檢字第030713號函所載,律師節的由來,是在1948年7月間,當時中華民國全國各地律師公會在南京舉行聯合大會,並定9月9日為律師節。為何是9月9日?理由有二,第一,「借登高佳日,以示高瞻遠矚,奮發有為,提高律師地位之意」,第二,「九月九日又為國父第一次革命起義紀念日,國父推翻滿清創建民國,實行三民主義,我國始正式入現代法治國家之林,故選定是日為律師節,亦為律師界紀念國父弘揚法治之具體表現」。
拿掉「律師」二字,代入任一法律相關職業,似都言之成理,亦顯示此日實際上與律師間的疏離。如果有機會的話,選一個與律師較有關連的日子,或許更能顯現出律師節的意義。 好比說,律師一職在我國正式誕生的日期,例如1月15日(臺灣辯護士規則公布日),或9月16日(中華民國律師暫行章程公布日)。不過,以上兩個日期皆與抽象的制度有關,不免顯得有些冰冷。在臺灣這片土地,如能以臺灣第一位律師開始在臺灣執業的日子作為律師節,可能就更溫暖而富有人性。
臺灣第一位律師為何人?臺中東勢中嵙庄人葉清耀是也。葉清耀於1918年考取辯護士考試,1932年以刑法同意論獲博士學位,不僅為臺灣第一位法學博士,亦為第一位在臺灣執業的律師/辯護士(其生平詳參法律白話文,〈歷史上的今天》反抗的先驅,史上第一位法學博士!〉一文)。根據臺灣總督府府報記載,1919年5月12日,葉清耀登錄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辯護士名簿,為在臺灣的第一個臺灣人律師,象徵臺灣人律師之始。因此,5月12日如作為臺灣律師節,對於臺灣律師或許更有意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