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導航的法律問題

吳子毅
2 min readAug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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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3日

我們都知道開車或騎車時不能用手機,但是可以當導航嗎?

今天(2017年7月23日)在聯合新聞網有篇新聞提到,彰化縣警察局認為「只要在行駛狀態(包含停等紅燈),有操作手機,像做衛星導航、用耳機麥克風收接,都屬違規行為。」(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99686 )。

不過依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規定,須具有「於 #行駛道路 時,以 #手持方式 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這些情形。

這裡就產生一個疑問,把手機裝在機車支架上作導航使用算是 #手持嗎?

以下我們整理了一些關於開車或騎車遭處罰的法院判決,跟各位說明什麼樣的情況會被處罰,大家開車或騎車務必注意安全~~

#機車行進中,用手指點螢幕,即使手機在機車支架上, #違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交字第12號判決)

#停紅燈時用手機,#違規。(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交字第99號判決)

#按電源鍵檢視待機畫面,#違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交字第532號判決)

#把手機夾到安全帽裡面,以 #免持 方式使用,#不違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交字第12號判決)

特別提醒這樣手機還蠻容易掉下去的,而且安全帽一定要戴好,扣環扣上,否則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一樣會被處罰。

#用手機看簡訊, #違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度交字第45號判決)

#開啟平板電腦, #違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交字第180號判決)

#開車時用刮痧棒, #不違規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1年度交字第29號判決)

#在合法地點停車接手機,但汽機車 #未熄火, #不違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交字第387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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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一開始的問題,用手機當導航,如果是架在上面,不碰手機,依照手機指示行駛,依照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交字第12號判決的意思,是不違規的。但是如果你用手點螢幕,造成單手騎車的情形,那麼就會違規。

#相關法令#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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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吳子毅

淡水人、貓奴、不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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