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日
這幾天有則關於手游的新聞,由Garena公司所代理的《劍與魔法王國、遠古的女神》,在今年6月底突然在臉書粉絲頁宣布結束營業。(新聞這邊看: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731soc011/)
手游與過去單機版遊戲有個很大的差別,那就是當伺服器關閉之後,就無法繼續進行遊戲了,某天想回味也很難。(小編家裡還有暗黑破壞神二、星海爭霸跟魔獸爭霸三的光碟!)(還有軒轅劍三跟新仙劍奇俠傳!)
在這樣的情況下,就出現一個疑問。#玩家是否有請求遊戲業者繼續經營手游的權利?
在法院判決中,確實曾出現因為線上遊戲終止所發生的爭議。在此會遇到的第一個問題是,#遊戲業者可以隨時終止遊戲嗎?
在 #法律層面 上,法院認為「線上遊戲服務契約,係經營者提供網路伺服器,供玩家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遊戲之 #勞務給付契約」,所以依照 #民法第549條第1項規定,遊戲業者可以隨時終止契約。(判決這邊看:https://goo.gl/rMU68U )
在 #契約層面 上,如果契約(就是一般人會一直按是、是、是、接受的那個很長又沒人會看的服務條款)中有「同時保留隨時停止或更改各項服務內容或終止任一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這種約定,那個遊戲業者可以隨時終止契約。(判決這邊看:https://goo.gl/QKszj5 )
這樣看來,遊戲業者既然能隨時終止遊戲,那麼玩家似乎也 #沒有 可以請求遊戲業者繼續經營遊戲的權利。
即使不能經營,那應該可以要求退費才是。但 #可以要求退費的項目 為何,似乎也值得討論。
不知各位玩家有什麼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