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訊開庭要穿法袍嗎?

吳子毅
May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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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院組織法第96條第1項規定:「法官及書記官在法庭執行職務時,應服制服,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及律師在法庭執行職務時,亦同。」,而視訊開庭要不要穿法袍,我認為這個問題其實涉及到法院組織法所規定的法庭,到底是具體場所,還是指抽象行使審判權的地方。依法院組織法第84條第1項規定:「法庭開庭,於法院內為之。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規定已限制法庭開庭要在法院內,因此,法庭至少是個在法院內的場所。如果結合依法院組織法第84條第5項授權訂定的法庭席位布置及旁聽規則,顯然,法院組織法第84條以下所定「法庭」應該是個具體場所,而非抽象的某個地方。那麼,以視訊開庭的律師,因為不在法庭內,似乎依法就無需穿著法袍。

穿著法袍,其實只是細節的問題,比較棘手的問題應該是在於訴訟法中各種到場或到庭的規定。過去針對此類規定的解釋,毫無疑問是基於一個具體場所(相關討論:https://link.medium.com/9sTXMvLhCgb ),但如果是視訊開庭,又該如何解釋?而依法院組織法第84條第1項規定,即使是視訊開庭,法官似乎依然要到法院內,這是否符合疫情下的實際需求?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尚可進行遠距審理,但刑事訴訟則只有遠距訊問。對應肺炎疫情,視訊開庭的法制整備,可能是迫在眉睫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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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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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吳子毅

淡水人、貓奴、不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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